河北省市場監管系統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場監管風險和壓力最大”的重點領域,深入開展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嚴查食品、日用消費品、特種設備等民生領域12類違法行為,切實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現公布第八批全省民生領域“鐵拳”行動典型案例:
01 秦皇島市三糧商貿有限公司生產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大豆油案
秦皇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巡查中發現,秦皇島市三糧商貿有限公司采購散裝轉基因大豆油分裝成預包裝5升大豆油,標簽標注“小笨榨非轉基因大豆油、加工原料為非轉基因大豆”等虛假內容。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九條、第七十一條第一款和第三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和第三項的規定,秦皇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沒收涉案物品和違法所得并處罰款。因其法定代表人及生產質量負責人存在故意實施違法行為的情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對二人處以罰款。罰沒款合計50.09萬元。同時,依據《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第五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將當事人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02 石家莊市石興氨基酸有限公司超范圍生產銷售食品添加劑案
根據上級交辦線索,石家莊市藁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石家莊市石興氨基酸有限公司進行檢查。檢查發現該公司成品庫內L-蘇氨酸、L-纈氨酸兩種食品添加劑未在該公司食品生產許可品種明細表范圍內。經調查,該公司自2021年6月至2022年7月生產銷售的食品添加劑:L-異亮氨酸、L-色氨酸、L-纈氨酸、一水肌酸、L-蘇氨酸、左旋肉堿富馬酸鹽等六種食品添加劑均超出食品生產許可品種明細表所載明的類別。該行為違反了《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石家莊市藁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沒收當事人違法所得和涉案物品并處罰款,罰沒款合計28.38萬元。
03 香河食海食品有限公司生產銷售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案
香河食海食品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面條,經檢驗“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項目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要求,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香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沒收當事人違法所得和涉案物品并處罰款,罰沒款合計6.74萬元。
04 邯鄲市億鼎食品有限公司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案
邯鄲市億鼎食品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布袋鍋巴(五香牛肉味)”經檢驗,“菌落總數 CFU/g”項目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要求,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雞澤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沒收當事人違法所得和涉案物品并處罰款,罰沒款合計6.73萬元。
05 晉州市同盛加油站銷售不合格成品油案
晉州市同盛加油站銷售的E92#車用乙醇汽油,經檢驗乙醇含量未達到國家標準要求,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晉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責令當事人停止銷售不合格產品,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罰沒款合計2.98萬元。
06 石家莊市井陘礦區建鑫物貿有限責任公司第二加油站使用不合格計量器具案
石家莊市井陘礦區執法人員在巡查中發現,井陘礦區建鑫物貿有限責任公司第二加油站正在使用的出廠編號為1901002的柴油加油機(5號槍)經檢測,示值誤差為2.41%,超過國家規定的±0.3%最大允許誤差。該行為違反了《河北省計量監督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依據《河北省計量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石家莊市井徑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沒收當事人加油機1臺和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罰沒款合計3.05萬元。
07 文安縣陳旭發布含有涉及疾病治療功能的食品廣告案
文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巡查中發現,陳旭為了銷售產品,自行印制含有“防治心血管疾病、改善便秘、調解血糖”等治療功能的“沙棘原漿”食品廣告向群眾發放,并在便民服務信息欄張貼。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七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文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廣告,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并處罰款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