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機構及人員:
為了幫助各認可實驗室順利完成認可準則的換版工作,并保持CNAS認可實驗室國際互認的有效性,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秘書處組織修訂了CNAS-CL01:2006《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F將修訂后的征求意見稿在網上公示,征求社會各方的意見和建議。
相關機構和人員如有任何意見,請填寫隨附的《CNAS文件意見征詢表》,并于2018年1月31日前郵件反饋至CNAS秘書處。
聯系人:富巍
電話:010-67105392
傳真:010-87928698
E-mail:fuw~cnas.org.cn
特此通知。
附件1:CNAS-CL01:2018《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征求意見稿)
附件2:CNAS-CL01:2018《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征求意見稿)修訂說明
附件3:CNAS文件意見征詢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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